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1998年國家宣布停止福利分房后,住房商品化、產業化成為房改方向,轉軌期間,集資建房的優惠政策依然保留,是計劃經濟向市場轉軌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特定條件下的產物。本文試著帶領讀者走近鳳嶺集資房市場,看看有多少集資房具有“鳳嶺”情結。
鳳嶺集資房大揭秘
商業樓盤盤踞的鳳嶺,集資房遍地開花的景象是鳳嶺獨特于其它板塊的一個現象。航洋國際城附近電力系統的鳳嶺小區、隔壁的超高壓局的職工集資房、武警廣西邊防總隊的鳳嶺小區、向東不遠的海關單位集資房、對面毗臨東盟大使館和國際會展中心的國稅局小區、新二中附近的交通廳集資房等都是單位獨家建造的集資房小區。一些因為占地過大,職工偏少的單位選擇抱團共建,比如百花嶺路的江山麗園小區,由廣西交通學校與高速公路管理局共同建筑,林業新村由林業局、高峰林場共同建筑。還有一些集資房與商品房一起組合的樓盤,如維也納森林,小區除商品房外還有國土局和房產局的集資房,云頂觀筑由建筑設計院集資房跟部分商品房合成,瑯東汽車站的萊茵湖畔除商品房外還有部分集資房等。
鳳嶺集資房目前存在著單位獨家建筑、幾家相關單位共同建筑、集資房與商品房兩條腿走路三種形式。
集資房的拿地模式區別于商品房,商品房嚴格按照招拍掛流程拿地,而單位集資建房是由單位統一組織,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通過,利用本單位土地,或政府申請劃撥土地,通過職工自行籌資建設。購買土地、相關原材料的購買、支付的各類稅費均低于開發商,因此總體造價遠低于市場條件下的運作成本。
南寧城市的主導發展方向是“整體向東、重點向南”,未來發展重點是東部,鳳嶺上集資建房的單位共同的特點或效益好,或手里掌握一部分行政資源,選在南寧的東部鳳嶺建筑集資房是自然選擇。
集資房與商品房的對立
集資房具有非營利性,單位集資建房一般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所建房屋以成本價賣給本單位職工,價格便宜。對于周邊商品房的沖擊明顯。如位于香榭里與榮和山水美地之間的國稅局小區,香榭里與山水美地價格不匪,國稅局小區購買成本不及兩者二分之一,中國社科院一位專家指出,目前住房市場存在很大不公平,相當多的權利機關享受著優惠的集資房,最具購買能力的壟斷集團購買的也往往是最便宜的政策房。然而,集資房政策制定之初,以解決職工經濟困解難為出發點。單位集資建房在政府支持下,堅持解困的方針,以解決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難和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為工作重點和目標,具有明顯的解困性質。因此,集資房在建造時,一般不具有像商品房一樣的園林、或者其他附加值,也沒有大型社區所具備的配套優勢,這是集資房劣勢所在。
集資房存在的問題
集資房在初期,解決不少家庭困難的職工住房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弊端浮出水面。集資房一個指標炒到5萬左右一套,或者一套房子賺到10幾萬一套,無形中影響了市場有序競爭,造成了關系尋租的可能。
2006年8月14日,建設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三部委發布《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一律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嚴禁黨政機關利用職權或其影響,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搞集資合作建房,超標準為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三部委叫停權力部門集資建房,把住房納入市場化運作中,促使相關單位與房市感同身受。在社會公平與市場公平、反對福利腐敗與權力尋租的需求上,體現了正確的方向。雖然如此,叫停集資建房,未必能立即使房地產市場趨于健康理性,但剔除了權力因素后,再談市場理性就容易多了。住房供應體系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三支柱設計才能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