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流程要注意幾點問題
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需要防范各種風險,在交易流程中,選房、簽訂合同、產權過戶、稅費繳納等步驟是非常關鍵的步驟,需要購房者注意其中的幾點相關問題。
二手房交易流程
選房是購買二手房最關鍵的一環,很多人為選擇一套心儀的房屋不辭辛苦,四處看房。當看好一套房屋時又不知該怎樣和對方交易,往往處于一種無從下手的尷尬狀態,通常二手房買賣流程主要有:支付購房定金,(并驗看對方的房屋產權證書),并約定到相關權屬登記中心查閱戶籍檔案;簽訂契約(采用西寧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提供的樣本);驗收房屋;交割房屋、房款,同時辦理產權過戶(約定尾款數額及尾款數額的支付時間、方式、地點)。
交易的成敗往往決定于雙方的信用度及對交易的責任感和雙方對細節、風險的考慮,在這里我們簡單列舉個小案例,說明上述流程的關鍵性。
市民王先生看中了于女士的一套房屋,并且當日向于女士支付購房定金1萬元,并約定成交價為30萬元,于女士收取該筆訂金并出具了收條,上面寫明收到王先生購房訂金人民幣1萬元整,次日于女士打來電話告知王先生房價有變要上漲房價3萬元,王先生決定取消該筆交易,并要求于女士賠償損失,遭到于女士拒絕之后,王先生至某律師事務所咨詢被告知于女士雖有悖于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但由于“定”金和“訂”金之間一字之差,加之王先生當時并未與于女士簽約,故王先生無法主張其賠償請求。在本案中如果王先生注重交易細節,當場請求于女士重新改寫收據并同時與于女士訂立契約明確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則王先生主張賠償的權利當然會受到法律保護。
簽訂買賣契約是關系交易成敗的重要環節,大家在簽約前應把握以下幾個原則:明確交易對象和成交價格,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履行權利義務的時間地點和雙方的違約責任。
在簽約時應把握雙方權利義務的統一性和對等性,以及違約責任的適度性,避免不平等條款和違約責任的過度以避免無效條款的產生。把握好以上幾點,就可以避免交易風險的產生。
委托法律機構或中介機構
由于二手房交易過程時間較長,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可以委托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或規范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介入交易,這樣一來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減少或避免交易的風險。上述機構可以用其專業知識為交易雙方建立一個安全的交易平臺。但是不管委托哪家中介機構,切勿忘記與其簽訂委托合同,明確中介機構的委托義務和委托人的權利及雙方的違約責任,同時還需確認服務價格,以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時下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越來越多的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愿意選擇將房屋買賣的交易事務交給房地產中介機構運作。西寧市的房地產中介機構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趨向規范,加之房地產交易行政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管,近些年來未發生群體性重大詐騙和特大中介機構委托合同糾紛案件,這是西寧市社會經濟文明的又一標志。但很多中介機構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事務后,卻不得不面對過河拆橋、坐地起價、不按委托合同履行合同義務等尷尬的局面。很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為維持經營,不得不忍氣吞聲,鮮有狀告委托人的案例。只有少數中介服務機構,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為其維權。即便拿起法律武器,也大多只是選擇以調解的方式了結糾紛。
市民李先生委托某中介機構將其房屋出售,后經該中介機構介紹,孫女士前去看房,后經該中介機構查實兩人未通過該機構已達成交易。該中介機構查實后再三勸告雙方當事人履行委托合同義務,但遭到拒絕,該機構一紙訴狀訴至某市仲裁委托會,經該機構調解,雙方均支付了約定居間報酬。
市民丁先生委托某中介機構將其所有的房屋出售,后經該中介機構介紹,丁先生與李女士在中介機構居間的情形下達成交易,并訂立合同,李女士支付丁先生購房定金1萬元整,后經該機構核實產權時發現,丁先生是在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形下私自出售房屋,且該機構與其配偶溝通時,其配偶明確表示拒絕出售。在此情形下,該中介機構以該產權交易有瑕疵為由通知雙方終止交易,并約請雙方前來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和善后事宜,在該機構的主持調解下,丁先生最終賠付李女士違約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