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頒布的 《 關于商場和辦公樓分割轉讓問題的通知 》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權利人不得擅自將權屬單元分割轉讓。
已經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商場、辦公樓需要將權屬單元分割轉讓且不變動主體承重結構的,房地產權利人應當事先向建設、消防、衛生等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變動主體承重結構的,房地產權利人應當按新建工程的有關要求,經規劃、建設、消防、衛生等管理部門審批(核)后方可實施。商場需要將權屬單元分割轉讓的,房地產權利人還應當事先征得商業主管部門的同意。
經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將權屬單元分割轉讓的,房地產權利人應當在分割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持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變更登記手續。經房地產登記機構核準變更登記的,房地產權利人方可進行轉讓。
商場、辦公樓批準預售后、初始登記前,需要將權屬單元分割預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征得建設、消防、衛生等管理部門批準;商場需要將權屬單元分割預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應當征得商業主管部門的同意。經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者同意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規劃管理部門辦理變更設計手續。
規劃管理部門核準設計變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持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重新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預售審批的變更手續。
商場、辦公樓的權屬單元分割轉讓,應當執行國家和本市房地產轉讓的規定。否則未經批準,出租方將辦公房分割出租,租賃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