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因有質量問題推遲交付怎么賠付
王女士在高新區一樓盤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在王女士購買之前,開發商告知:11層的房子本來是復式結構的,由于中途設計變更,所以將11層的復式變成了上下的兩套平層,樓層總高變為12層。王女士覺得變更后的房子面積適中,于是決定購買一套11層的房子。
按照合同約定,應在今年5月底交房,但開發商以房屋質量驗收拖延為由,將時間延期到6月底陸續交房。比王女士提前收房的同一樓層的業主,在收房時發現客廳上方竟有一個2-3平方米的“大洞”。據了解,這個“大洞”是當初設計成復式結構時連接樓上樓下的樓體通道,但是交房之前開發商居然沒有將這個洞修補完善。王女士介紹說:“經過協商,開發商決定免除我們3個月的物業費?!?/P>
王女士告訴記者:“但現在,由于開發商要修補‘大洞’,具體的交房時間從之前承諾的6月底改成現在的8月交房,然而因修補‘大洞’造成的樓盤質量方面的賠償卻一概不提,目前開發商只賠付延遲交房所應承擔的違約金?!?/P>
王女士咨詢律師:她比較擔心即使開發商將洞補上,如何判定“大洞”會不會影響住宅的整體質量?如果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怎么辦?將因樓盤質量問題的賠償與延期交房的違約賠償,兩者分開賠償的要求是否合理?
房屋質量問題的具體情況差異很大,出賣人承擔責任的形式、種類、法律后果也會因此不盡相同,具體可根據不同情況通過采取補救措施(如修復、換房)、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退房)等方式進行解決。
本案中的問題應屬于主體結構質量方面的問題,判定“大洞”是否會影響住宅的整體質量,是否會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王女士可通過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進行核驗、鑒定的方式進行。
若經鑒定,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屬不合格的,或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王女士依法有權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對于因樓盤質量問題的賠償與延期交房的違約賠償能否同時主張的問題,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如果房屋的主體結構質量合格,僅存在其他一般性質量問題,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則王女士有權要求出賣人在承擔修復責任的同時(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王女士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房屋質量問題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則王女士只能主張解除合同(退房)和賠償損失,而不能同時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房屋質量有問題檢測無妨后再入住
“一表”不能完全證明房子沒問題。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而專門制定的一種格式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工程面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各單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名稱;
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意見;
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清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認可文件、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工程質量保修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等。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又分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兩類,在本文中指前者?!督ㄔO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針對具體的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進行備案、驗證的官方文件,可用于證明建設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合格、工程項目內的房屋已具備交付條件。
但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并非建設工程項目和房屋質量合格的唯一證據,建設工程項目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后,同樣不能免除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負有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和對隱蔽的質量問題而應承擔的責任。
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應以房屋是否實際存在質量問題的事實作為評判標準。在保修期內,若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出賣人就應依法承擔修復責任,買受人既可以要求出賣人修復后再入住,也可在入住后再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因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受人還可以依法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若出賣人以交付使用的房屋所屬建設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抗辯理由的,買受人可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對房屋的質量問題和修復費用進行鑒定(評估)的方式固定反駁證據,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對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的事實加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