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出賣人和中介公司在出售房屋取得房款后,拒絕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并在被判決敗訴后,拒不協助辦理,被法院強制執行。
2006 年5月,劉某通過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從王某處購買了一套房子。劉某按照約定向王某支付了50萬元房款。但是王某拒絕協助劉某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房產中介公司也怠于行使協助義務。2007年11月,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和房產中介公司協助其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手續。
在判決生效后,出賣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房產中介公司也借找不到出賣人而怠于行使協助義務。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劉某向門頭溝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月25日,這起房屋買賣糾紛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