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的文件及費用】
● 業主身份證
● 已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正本(非按揭業主)
● 購樓發票、付清樓款證明(非按揭業主)
● 已公證的按揭合同(按揭業主)
● 契稅款及辦證費
【辦理流程】
● 在銷售部工作人員處簽署《辦理房產證委托書》(按揭業主),將辦證資料交予工作人員;
● 領取《收款記錄單》,并攜其往財務部繳納辦證費用及契稅;
● 將已經財務人員簽收的《收款記錄單》交銷售部工作人員;
【注意事項】
● 樓盤竣工入伙后可以辦理產權證;
● 按揭業主必須委托我公司辦理,非按揭業主向我公司借取其余兩份合同后, 自行往國土局辦理房產證及繳費;
● 須業主本人親自辦理,或代理人攜經公證的委托書辦理;
● 按揭業主房產證由按揭銀行領取;
● 契稅收取標準為房款總額的1%,辦證費為總房款的0.15%加5元;
● 按揭業主委托我公司辦證需繳手續費300元/戶;
● 在房產證辦妥之前,業主如更改聯絡地址、電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與引起的責任由買方承擔。
責任編輯: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