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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家在05年在自己祖宅上,建了二層樓洋房總面積219平方,現在面臨動扦,由XX公司與XX鎮政府來負責動扦和老鎮改造,現在的情況是我家的房子沒有鎮政府的批文,而理由是:當初宅基上的父親原有房子被兩個哥哥給分掉了(當時我們去申請批文的時候他們說:“已經被你倆個哥哥粉掉了)。經協商開發商和鎮動扦辦講:最大限度給我們280平方的房子。請問你:我家的這種情應該如何處理?因為這次動扦每戶是380平到430平。
沒有相關批準文書建造的房屋一般屬于違章建筑,基本不太可能按正常的被拆遷房屋補償,具體如果補償,是否補償,須根據相關動遷基地的動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