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按時履約交房,宣城市銀橋房地產公司日前向購房業主賠付違約金200萬元。
該市銀橋房地產公司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了“銀橋灣小區”,去年底至今年初,陸續與120多戶購房戶簽訂了購房合同,約定交房期限為2009年5月31日。但沒能按時交房,購房戶通過各種渠道向相關部門申訴,要求房產商按照合同約定,以違約金形式賠償損失。
8月23日,當地工商、消協接到投訴,及時和建設部門溝通,先后3次邀請該開發公司負責人和業主代表共同協調解決問題,經過反復調解,開發公司表示同意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并承諾賠付120多戶購房戶的違約金總額200多萬元。截至記者發稿時,購房業主已陸續領到賠償款。(張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