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探望權,在國外通稱為探視權,是指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撫養的子女,或將子女短暫接回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的內容既包括見面,如直接見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書信、互通電話、贈送禮物、交換照片等。若離婚后,前妻拒絕前夫探望孩子,怎么辦?
一、離婚后,前妻拒絕前夫探望孩子,違法嗎?
夫妻離婚后,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父親可以由雙方的約定和法院判決的規定...
導讀:本文滬律網婚姻法編輯介紹的是探望權在實際審理中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并提出解決對策。
一、探望權存在的問題
1、探望權在審理中存在的問題。
①有些法院對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中未對探望權提出請求的,法院是否一并處理把握不準。有的法院對調解離婚的案件,調解書中未涉及探望權的,當事人是否可以單獨提起訴訟也拿不準。
②對探望方式、時間、地點等判決無統一規范的標準,各行其是。
③對法院...
導讀: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探望子女遇阻,能否變更撫養權?
咨詢:一年前,我與丈夫王某經法院判決離婚,當時約定5歲的兒子由王...
導讀: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家住蘇州金夏社區的一對老夫婦,因探望自己孫子被兒子的前妻告上了法院。5月30日,蘇州市金閶區人民法院調解了此案,但也引發出一個問題:孩子父母離婚后,爺爺、奶奶能探望他們的孫子女嗎?
老人的兒子三年前離婚,孩子由母親撫養。
老夫婦天天惦念著小孫子,三天兩頭去孩...
導讀:有關法律對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中確定的有關探望子女的義務的保障措施有限,由于不能也不應強制執行子女的人身及探望行為,因而有時在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強制措施后,仍難以實現探望權。
根據上述提出的問題,可參照國外立法的一些規定,在婚姻法中明確直接撫養人的協助義務,加重其不履行協助義務的責任:
1、對因直接撫養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而導致行使探望權的一方不能行...
摘要: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
摘要: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于δ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
探望權的法律特征
1、探望權的主體是曾經存在夫妻關系的男女雙方的一方。男女雙方過去曾經存在夫妻關系,經過離婚而解除了婚姻關系。探望權的主體相對于被探望的子女來講只能是父或母。筆者認為探望權的行使只限于孩子的父母雙方,不得任意擴大范圍。
2、探望權行使的時間是離婚后。通過離婚程序,夫妻雙方解除了婚姻關系,才能產生探望權。
3、探望權的主體必須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
探望權的行使及中止
探望權,亦稱探視權,是指離婚后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對該未成年子女進行看望并與之保持直接聯系與交往的權利。探望權的行使一方面有利于維系父(母)子親情;另一方面亦有利于子女充分享有父母關愛,不致因父母離異而遭受更大心靈傷害。因而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于探望權都能給予保護,現行《婚姻法》及最高法院解釋則更是將探望權的保護顯性及重視。由于大多數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已處于...
所謂探望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義務協助非撫養一方行使探望的權利。 探望權在婚姻家庭法律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它可以保證夫妻離異后非直接撫養一方能夠定期與子女團聚,有利于彌合家庭解體給父母子女之間造成的感情傷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我國憲法規定,子女從出生時起就有自己的權利,其中包括獲得父愛、母愛的婚姻家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