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馬某去世后,為了防止“小三”王某轉移馬某的財產,喬某起訴要求繼承丈夫的遺產,在訴訟中卻恍然發現自己已成“前妻”。今日,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繼承糾紛。
喬某1998年與馬某相識,并在新疆登記結婚,2000年生育一女馬小某,婚后一家在新疆居住生活。2006年馬某到北京密云發展,并在密云成立公司。2015年1月5日,馬某因病去世,得知此情后,喬某與其女兒趕到北京,到密云縣法院起訴法定繼承糾紛,喬某稱馬某到密云后認識了一當地女子王某,兩人長期同居。喬某認為馬某的情婦王某可能會轉移遺產,并提出財產保全,要求查封馬某名下以及其公司名下的財產。
因喬某曾提及見過馬某與王某的結婚證復印件,兩人存在重婚。承辦人為確定馬某的繼承人,到民政局查詢馬某的婚姻狀況,發現馬某與王某已于2008年登記結婚。經承辦人再三詢問,喬某稱在新疆時,曾收到過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但其認為因法院沒有給其頒發離婚證,故自己并未與馬某離婚。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