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媽有三個孩子,最疼愛小兒子,所以寫了一份書面遺囑,要將房產留給小兒子。后來,李大媽又覺得還是兩個女兒對自己更加悉心照顧,就重新寫了份遺囑,稱要將房產給兩個女兒平均分配。兒子知道后則說,曾經立過遺囑不能更改。
解答: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這是因為,遺囑人訂立遺囑后,其財產可能增加也可能滅失,其繼承人可能減少也可能增加等。所以法律允許遺囑人變更和撤銷已訂立的遺囑。
李大媽有三個孩子,最疼愛小兒子,所以寫了一份書面遺囑,要將房產留給小兒子。后來,李大媽又覺得還是兩個女兒對自己更加悉心照顧,就重新寫了份遺囑,稱要將房產給兩個女兒平均分配。兒子知道后則說,曾經立過遺囑不能更改。
解答: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這是因為,遺囑人訂立遺囑后,其財產可能增加也可能滅失,其繼承人可能減少也可能增加等。所以法律允許遺囑人變更和撤銷已訂立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