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目前正就《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向全社會征求意見,該辦法在兩年前征求社會意見時因公眾反對而擱淺。
從近兩天的公示情況來看,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制、禁止“二房東”、叫停中介公司“押一付三”制收費方式三大內容引起較大社會關注。
登記制規范租賃雙方責任
租賃登記制在兩年前備受爭議,但在目前的征求意見稿中仍保留了下來。該制度對出租房屋的條件和租賃雙方的權責義務作出了明細規定。
辦法規定,出租的居住房屋應當:無安全隱患;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具備上下水、供電和環境衛生等必要的生活條件;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成套住宅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
該辦法還規定,出租人應當自與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層管理組織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辦法還要求, 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承租房屋,也就是不得未經出租人允許充當“二房東”。
在2004年,北京市曾就《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集意見,但征集到的246條意見絕大部分持反對態度。反對意見主要集中在“出租房屋須到有關部門備案”、“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將被處罰”和“政府部門制定指導租金”三個方面。現在的管理辦法已經刪除了后兩條,前者也修改為房東需到有關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違者將被罰款。
中介公司或有資金危機
辦法還對中介公司收取租金作了明確規定,即“房地產經紀機構與租賃當事人約定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每次不得收取超過一個月的租金。”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將導致一些中介公司陷入“短收長付”的資金困境,并由此導致中介公司服務質量的下降和租賃市場秩序的混亂。
北京市信一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羅煜介紹,目前北京房產經紀行業租賃業務的主要方式為居間租賃和委托租賃。前者是指中介公司在幫助租住雙方達成交易后收取一個月租金的代理費,此后,租住雙方自行商定租金收付問題。后者則指中介公司全程代理房主房產出租業務,由中介公司分別按與客戶、房主的約定期限收取、支付房屋租金。委托租賃的交易方式大概占租賃總交易的30%—40%,每年大約成交13萬套。
羅煜說,對于委托租賃,目前北京大型正規經紀公司收付租金方式主要為以季度、半年、年度收取租戶租金,并按半年、年度支付房主;中介公司按月收取客戶租金的情況非常少。他認為,叫停“押一付三”將使大型正規經紀公司面臨“短收長付”的資金困境。
北京市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市場研發中心認為,此規定使得經紀機構無從挪用租金,有利于規范中介市場,但并不能完全牽制經紀機構,中介機構可以通過規模優勢實現資金的正常運轉。
21世紀不動產北京區域市場分析師指出,該辦法一旦強制執行,將提高租賃市場的交易門檻,屆時將有可能出現一部分房主受管理辦法的限制,考慮將所持有的房屋由租轉售,流入至二手房買賣市場,從而加大二手房的房源供給量,協助緩解市場上的供需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