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兩頭蒙。業務員陪顧客去看“其實為1000元”卻報給顧客“800元”的房屋,事先和房東、顧客都說對方當面不愿談價錢,價錢的事都愿委托中介談。這樣看房時房主以為是1000元,顧客以為是800元,顧客滿意后他就督促雙方簽一份不體現房租價格的非正規租賃合同。簽訂合同后,在雙方商定的付款、交鑰匙那一天,他會對顧客說房東現在將房價漲到1000元了,顧客當然不干,他就說那是房東單方違約,中介沒有責任,且雙方已簽合同,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
二是拉抽屜。有個別中介出錢承租一套“1000元”的房屋,由業務員冒充房東,對所有顧客都報“800元”,每當顧客看房滿意并簽下合同后,就由業務員冒充房東出面找出各種理由不肯出租了。顧客找公司退錢時,公司說雙方已簽合同,房東單方違約,中介費不退還。這種方式被稱作“拉抽屜”,一套房屋用低價誘惑,據說一個月就能騙得一兩萬元押金。
三是一頭堵。個別中介在欺騙消費者之后,當顧客向其設立的“監督投訴電話”反映,中介會設法套住客戶,不至于將事情鬧到政府職能部門。其手段無非是對顧客說押金根據合同無法退還,但出于愛護顧客可為顧客繼續介紹房屋,顧客此時也無計可施,有的還覺得公司的管理層不錯,是為客戶著想。
行家建議,租房要謹慎挑選中介,注意合同陷阱,不要急于交押金,不能把“交換聯系方法”當成交易成功,還要查看房主的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