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于今年三月份買了廠里的二手房,沒有房產證,賣房人偽造其父親,也就是房主的證明,說將房子全權由賣房人處理,而且騙我說購房發票一時找不著,因為都是廠里的,又是熟人介紹的,所以當時就草草簽了一份協議。現在我裝修完了準備入住時,賣房人的父親找來說賣房一事他全不知情,而且買房發票還在他手里,他不同意賣房,但是愿意退還我房款和裝修費用。但是我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在那房子上,如果原價把房子收回去我覺得很不公平,所以我想問一下,除退還我房款和裝修費用外,我能否要求其它的賠償?還有這兩個月的利息應該怎么算?還有賣房人的欺詐行為是否夠成詐騙?我能否告他詐騙?起碼也要公開賠禮道歉吧,想起來就一肚子氣,以后吸取教訓吧,不知道象這種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該如何交易才妥當呢?
江西南昌鄭吉敏律師回復:
賠償要看你們的合同是否約定了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如未約定只能賠房款和裝修費用等其他損失及利息(一般按同期銀行存款算)
目前不構成詐騙,但屬于合同欺詐。
你可以考慮以表見代理為由不退房,也就是講你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兒子有代理權,此時合同有效,房主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滬律網小編進行一下補充:
在購買二手房時注意以下4點,基本就不會出現什么大問題。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即可。
2、核實房屋狀況: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
3、明確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余款幾大步驟。這幾個步驟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證據、過戶是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過戶、在交房時要查看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費、水電煤氣費。
4、明確違約責任:和賣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