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上午,李大軍正在上班,突然接到在老家的弟弟李小軍打來的電話,告訴他父親病危,叫他馬上回去。
李大軍跟單位請了假,就急急忙忙趕回老家,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沒能見上父親一面,只能傷心地和弟弟一起安葬了父親。
在離開老家的前一天,李大軍與弟弟坐下來長談了一夜。李大軍說:“弟弟,我在外闖蕩這么多年,一直是你在家照顧父親,我自愧沒有盡到太多的責任。這樣吧,父親留下的財產包括房產、存款什么的,都歸你。”
“哥,既然你這么說,我也不瞞你,咱爸去世前寫了一份遺囑,說房子歸我,有4萬塊的存款歸你。”弟弟說著拿出一份遺囑。
(房子現在的樣子)
李大軍接過遺囑粗略看了一下就還給了弟弟,說“小縣城不比大城市,咱爸留下的這間房子,也只值個七、八萬塊錢,不如把這4萬塊留給你,還能做點小買賣什么的,我什么也不要。不過存款這事兒別告訴你嫂子。”
沒想到事情沒有這么簡單,李大軍回去后,老婆不知道從哪里打聽到李大軍老家縣城正在搞開發,老房子拆遷最高可以得到1萬塊一平米的補償!
(房子將來的樣子)
這下老婆可不干了:“那套房子補償要120來萬,我們簡直虧大了!這些年我們雖然很少回去,但是也寄了不少生活費,也算是盡了贍養義務。再怎么說,也得給我們分60萬,有了這些錢,我們房子的首付就可以解決了。”
李大軍是個“妻管嚴”,聽老婆這么一說,只好給弟弟打了電話,提了房子的事,沒想到弟弟不樂意了:“哥,這事咱倆不是說好了么,你怎么變卦了呢?”
李大軍只好商量說:“不是我變卦,是你沒有告訴我房子拆遷的事,改天我回來和你商量一下怎么樣?”
哪知弟弟說了一句“沒得商量!”就“砰”的一聲掛斷了電話。這下李大軍也冒火了。于是決定回老家去討個公道。
(遺囑原來是這樣的)
沒兩天,李大軍和老婆趕回了老家,還找了兩個親戚,一同到弟弟家理論。
弟弟李小軍一看這陣勢,立馬拿出父親寫的遺囑給眾人看。還說:“哥,老爸寫的遺囑你也看過,你不是沒事找事嗎?”
“咱爸不是還留了4萬塊的存款嗎?”
“你不是答應留給我了嗎?”
兄弟倆正吵嚷呢,李大軍老婆看得細心,突然大叫起來:“這遺囑里寫的是把一套12.04平米的房子留給小兒子,也就是說還有110平米可以拿來平分!”。
“什么,這怎么可能?”李小軍一把搶過遺囑,一看就傻了眼,白紙黑字寫著12.04平米。“不可能!一定是老爸把小數點點錯了。”
這下李大軍來勁了,得意地說:“有什么不可能,你要是不同意,咱們法庭上見!”
之后李大軍果然把弟弟告上了法庭。然而,法院最終的判決讓李大軍最終傻了眼。
法院認為,按照常理來說,這一定是“120.4平米”的筆誤,因為一套房子只有12.04平米不合常理,再加上病人臨終時容易出錯,最終法庭宣判:遺囑中的12.04平米系筆誤,該處房產歸弟弟李小軍所有,4萬塊存款歸哥哥李大軍所有。
璇姐提示您:
當遺囑中出現明顯瑕疵時,應當分析其客觀合理性,不應一概認定或輕易認定明顯存在紕漏的條款無效,而應當作出比較符合當事人主觀本意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