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達城廣場項目監理補充協議
廣州利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甲方)與廣東華工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新達城廣場項目施工監理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1、為加強新達城廣場項目后期施工監理的 新達城廣場項目監理補充協議
廣州利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甲方)與廣東華工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新達城廣場項目施工監理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1、為加強新達城廣場項目后期施工監理的力度,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不少于3人,現場監理班子的人員組成需經甲方認可。
2、甲方協助解決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和食宿問題,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的酬金由甲方支付,但形式上要由乙方發放至監理人員手中。
3、甲方另追加監理費給乙方共十萬元整,分兩次支付:
本協議簽訂后付五萬元;
工程完工后再付五萬元。
甲方:廣州利誠房地產開發乙方:廣東華工工程建設監理
有限公司 (公章) 有限公司(公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