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救措施
63.1承包人的違約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閉、清理或解散(但為合并或改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產或與債權人協議,或與債權人為受益人的轉讓,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果財產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財產的任何實質部分,或如果根據有關對債務的重新組織、安排或調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規,對承包人的訴訟開始,或有關解散和清理的決定通過時,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財產的主要部分的證券所有權,或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動或發生有關此類事件對涉及承包人及財產或與3.1款規定相違背;或對其貨物征稅;
或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證書證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合同,或(b)無正當的理由;
(1)未按41.1款規定開工,或(2)在接到46.1款規定的通知后28天內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來繼續進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規定的通知或39.1款規定的指令后28天內,未遵照執行,或(d)盡管在此之前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警告,仍一貫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e)與4.1款相違背,則業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莊或不影響合同給予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權力的前提下,進駐工地和終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認為合適的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業主可隨時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用機具和材料;并將所得視為據合同承包人轉給業主的款項。
63.2終止日的估價
在業主進駐并終止承包人后,在實際上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應單方面地或通過與各方協商或在協商后,或在他進行了他認為適宜進行或實施的調查或查詢后,確定、決定并證明:
(a)在進駐工地并終止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已由其實際完成的工程,已經合理地得到或理應得到的任何款額(如有時)。
(b)已經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63.3終止后的付款
如果業主按本款規定終止雇用承包人,則在保修期滿以前,以及其后監理工程師查清施工、完工與維修缺陷費用、完工拖延損失賠償費(如有時)以及業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項并開具證明以前,業主不應負責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包括損失費)。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權得到由監理工程師證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支付給他并扣除上述款額之后的款額(如有時)。如果此項款額超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付給他的款額,則根據要求,承包人應將比超出部分付給業主。此項款額應視為承包人欠業主的債務因而應于償還。
63.4協議利益的轉讓
除法律禁止外,如監理工程師在按63.1款提及的進駐和終止后14天內指示,承包人應將其簽署的為任何貨物或材料或服務的提供和/功為履行合同實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協議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64.1緊急修復工作
無論是在工程施工期間還是在保修期內,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發生或發生與之有關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任何修補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承包人無能力或不愿立即進行這項工作時,則業主可在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雇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并支付有關費用。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由業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應屬承包人負責按合同自費進行者,則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后,確定由此產生或隨之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業主從付給或應付給承包人款項中扣除。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發生任何上述緊急情況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理可行的條件下,盡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岡隊
65.1對特異風陣不承擔責任
承包人對任何由65.2教特殊風險引起的有關下列后果,均不負賠償或其它責任:
(a)除了對按39款規定在特殊風險發生前被宣布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對工程的破壞或損害,或(b)對業主或第三者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C)對人身的傷亡。
65.2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為20.4款(a)段至(5)所定義的風險。
65.3特殊風險對工程的損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風險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運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或承包的設備遭到破壞或損害時,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壞或受損害的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設備的款機并且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或完成這項工程確屬必要時,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項:
(a)對受破壞或受損害的工程進行修復的費用;
(b)替換或修復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設備的費用。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合同價的增加額(考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替換承包人設備的合理價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4炮彈、導彈
無論何時何地由于地雷、炸彈、子彈、手榴彈或其他炮彈、導彈、彈藥或戰爭用爆炸物發生配炸或沖擊造成的破壞、損害或人身傷亡,均應視為上述特殊風險的后果。
65.5由特殊風險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據合同任何其他條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其他款項外,業主應償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風險引起或導致或以任何方式與其有關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規定的在特殊風險出現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費用,但以本款下文中關于戰爭爆發條款中的各項規定為條件。承包人應在獲悉任何此類費用后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后,決定上述承包商的費用數額并加合同價中,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6戰爭爆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也不論其對工程施工在經濟上或物質上有無影響,則除非按本款規定合同已經終止,否則承包人應繼續盡最大努力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終止。在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業主均有權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經發出此項通知,除本款和執行第67款規定的各方權利外,此合同應告終止,但不損害雙方任何一方對在此以前的任何違約所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