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擔保體制的指導思想
目前一些地方成立擔保公司的重要出發點是,認為當前個人貸款規模偏小,原因是銀行惜貸,銀行惜貸的原因是擔心借款人還不起款時,很難處置抵押物,因此成立擔保公司幫助銀行處置抵押物,以消除銀行擔心,促進銀行放貸。一些地方的同志認為成立擔保公司有利可圖,因此急于成立,搶占市場。
當前阻礙住房消費信貸規模擴大的主要矛盾是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惜貸,還是居民不貸?我認為是后者。目前全國公積金個貸規模小,主要矛盾是需求不足和供方的服務水平、主動意識不夠。調動需求的重要措施應是降低貸款中間費用和切實支持居民住房購買力,如降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等。有關部門的調查材料顯示,目前個人住房貸款費用高,主要高在保險和擔保費用上。要降低費用,必須在降低保險和擔保費上下功夫。
因此,建立我國住房貸款保險、擔保體制的指導思想不僅要幫助銀行消除貸款風險,而且應能夠促使更多的居民貸得起款,買得起房,即既要防范貸款風險,也要降低貸款中間費用,提高居民的購房能力。
二、我國住房貸款保險、擔保體制的基本模式
目前我國住房貸款保險、擔保體制缺乏總體設計,尚處于各地自行摸索、理論也不成熟階段。保險和擔保的目的相同,都是要防范貸款風險,促進居民買房。擔保又有抵押、質押和保證等多種形式。從國外情況看,法、荷是以保險為主要的防范貸款風險機制,美、加則主要是擔保,其中又以抵押為基礎,以保證保險為補充。我國今后是走以保險為主的路子,還是走以擔保為主的路子,這是一個戰略性的問題,需要在總結各地已有做法基礎上研究確定。
三、如果實行擔保為主的住房貸款風險防范模式,可在成都模式基礎上加以完善,至少需明確以下問題
(1)擔保是否以抵押為基礎?象美、加,首付款比例超過20%或25%以上者,只要靠抵押即可貸款,而無需買保證保險。
(2)保證保險的對象。保證保險是只保中低收入者還是不限制對象?前者是美國辦法,后者是加拿大辦法。
(3)借款人買保證保險后是否應獲得些好處,如降低首付款比例或給予優惠利率?這是美、加保證保險體制的核心,通過給予借款人好處,提高他們的支付能力,促進買房。否則僅靠借款人負擔。
(4)保證保險是采取政府信用擔保還是企業信用擔保?美、加均采取政府信用形式,政府以保險為重要手段調控住房市場和對低收入者提供支持。企業信用擔保的問題是自身信用不高。
四、如果實行保險為主的住房貸款風險防范模式,可在蘇州模式基礎上加以完善,至少需明確以下問題
(1)如何完善目前的保險制度?可能的措施包括降低房屋保險費率和計算保險費的基數,擴大壽險保險范圍,引入人壽保險與抵押貸款相結合方式,研究是否保失業等。保證保險實際上是一種擔保形式,應與建立擔保制度統籌考慮。
(2)在保險模式下,政府對低收入者是否應提供保證擔保和貼息?法、荷通過這種辦法提高低收入者的信用,支持他們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