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沈先生問:我最近購買一套二手房,在付款條件上與賣家發生了分歧。我要買的二手房面積88平方米,成交價120萬元,這個價格估計是目前該小區最高的成交價。我是首次置業者,手頭的錢只能首付兩成、商業貸款按揭八成。但賣家要求我給2.5成首期,我估計他是怕銀行批不下那么多貸款而要求我給多一點首付。我該怎么辦?
專家答:現實中銀行的評估價和成交價并不是一定相同的。銀行評估價由銀行委托符合其相關要求且具備相關技術資質的評估公司,對相關房屋的價格進行評估的結果,評估值與交易價之間上下浮動相差5%~10%都是正常的。
目前二手房屋買賣的程序基本上都是先簽購房合同,然后再辦理申請按揭手續,所以在買賣雙方簽署房屋交易合同時具體的貸款金額與年限是暫時不能確定,銀行還要對客戶的資質進行綜合評審,所以簽約只能初步擬定貸款的金額和年限,并要在合同中做補充條款說明。如您擔心貸款額度有問題,建議在合同中作補充條款說明:①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買賣雙方約定買家在何時以現金方式補齊貸款不足部分;②若選擇終止合同,買賣雙方寫清楚若銀行審批貸款額不能到達多少金額時,買賣合同終止。
購房者最好在購房前做好詳細的資金安排,要為如貸款不足等種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準備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