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轉按揭:是指房產賣方將其已抵押給銀行或以按揭方式購買且尚未還清的房產轉讓給買方時,由銀行向買方發放貸款,并用此貸款償還賣方原銀行貸款,贖出房產證,以便辦理買賣過戶,并由買方來償還現按揭貸款的業務。
辦理房屋按揭貸款應準備的資料
買方
1、夫妻雙方折身份證、戶口本、結婚主原件。
2、買賣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原件(2份)。
3、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含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4、借款人學歷為大專或大專以上者須提供學歷證明。
5、離異者須提供離婚證。
6、喪偶者須提供喪偶證明。
7、外省市居民購房需提供暫住證原件。
8、首付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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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離異須提供離婚證和財產判決書,如喪偶須提供喪偶證明及繼承公證書。
2、賣方的按揭合同、所售房產的房產證(原按揭銀行已收押的提供完整的復印件)。
3、賣方原貸款銀行的還款明細。
4、原銀行剩余本金金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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