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標準由過去的80%提高到100%,羅湖福田南山每人每月補391元,實物配租租金相應降20%
如果你是享受廉租住房補貼的居民,那么,自今年1月1日起,你家拿到的補貼將有大幅調高。假如你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內,那么你的租金也將降低。
昨日,深圳市國土房產局發布《關于調整廉租住房貨幣配租和實物配租標準的通知》,宣布從2008年1月1日起,深圳廉租住房貨幣配租標準進行調整,即將原按申請人戶籍所在區的市場商品房平均指導租金80%補貼,調整為按申請人戶籍所在區的市場商品房平均指導租金全額補貼。
本次調整廉租住房貨幣配租標準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若調整后的租金補貼標準低于調整前的,按調整前的標準執行。
據介紹,深圳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貨幣配租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其中貨幣配租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租賃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由于大部分需要廉租房的“雙困家庭”(收入困難、居住困難)享受的是貨幣配租,因此,政府大幅調高補貼后,這些家庭將直接獲得相關租金補貼。
調整前廉租房貨幣補貼標準為: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為20元/月・平方米;鹽田區為12元/月・平方米;寶安區(含光明新區)、龍崗區為6.4元/月・平方米。調高后的廉租房貨幣補貼標準為: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租金補貼為26.08元/月・平方米;鹽田區人均租金補貼為17.65元/月・平方米;寶安區(光明新區)、龍崗區人均租金補貼為12.58元/月・平方米。
少數享受實物配租的廉租戶們也將在這次調整中得到實惠。在調整前,深圳廉租房的實物配租租金標準為多層每月每平方米3.5元,調整后,則下降為特區內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2.74元,特區外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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