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請流程六步走:
第一步 領取申請表。申請人到所屬城區房產管理處窗口領取《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第二步 收入認定審核。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持《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進行收入認定:有固定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審核收入并加蓋單位公章,無固定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審核收入并加蓋社區公章,經單位或社區審核后再由轄區街道辦事處、城區民政部門進行核準認定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三步 提交資料。申請人完成收入認定后,將《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及其他所需資料一并遞交各房產管理處窗口進行審核。
第四步 房管處審核。各房產管理處完成:入戶調查,報城區民政局收入復核,信息錄入,房產檔案、車輛信息、養老保險信息查詢和公示(公示期5天)等審查核驗工作。
第五步 聯席會審會審核。市房產管理局組織相關單位召開聯席會審會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的進行登報公示。公示期(5天)結束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房產管理處通知申請人領取廉租住房保障核準通知單,并辦理相關補貼領取手續。
第六步 簽協議,領租賃補貼。申請人憑核準通知單與房產管理處簽訂《桂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協議》,領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