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在呼市房地產業快速發展的形勢下,盡管呼和浩特市政府已經在2003年就已經下達了取消單位自建房的文件,但在目前的市場中,集資建房的現象仍然存在。業內人士指出,主要是因為目前的房價已經漲到了普通市民無法接受的程度,經濟適用房也是杯水車薪,無法滿足普通購房者的需要,導致大部分市民在無奈的情況下只好選擇購買價格相對較低的集資房。盡管此類住房沒有相關的手續,但處在房價高壓下的普通購房者,也只能無奈地選擇。
前世:解決住房問題的“救世主”
呼市的集資房是在1989年左右開始出現的一種建房形式。當時為了緩解國家投資不足,解決市民住房緊張的矛盾。市政府采取無償劃撥土地,建設資金是由財政出一部分、單位出一部分、個人出一部分的形式解決,來緩解住房緊張情況,但是由于集資房所用的土地是無償劃撥的,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或部分產權。自房改房(1998年)后,才有了集資房的真正的產權。擁有產權的房改房執行的標準房價為800元。
今生:人們最熟悉的“陌生人”
隨著時間的變遷,集資房的性質發生了本質的變化。“如今出現的集資房,并不是國家規定出讓的土地,也沒有向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其他形式占用土地,再以自建的名義對外發售,按照文件中的規定應該是不給批地的,2003年市政府就對此做出了明文規定,在此之前就已經發出了幾次類似的文件。”呼市房產局的王研究員這樣說。
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03[27]號的停止福利分房、取消單位自建房的通知中看到:取消各單位集資建房和經濟適用房項目審批,市計劃、規劃、建設、土地、市經濟適用住房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不再對各單位集資建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進行審批,不予辦理相關建房手續。
消費: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我來呼市也有幾年了,一直在現在的這家企業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生活比較穩定。因為我和愛人都比較忙,孩子又需要人照顧,必須把父母接過來,所以想買房子安定下來。可是要買商品房,以目前房子的價格,對我的壓力會很大,無奈之下我只能選擇買了一套集資房,就在我單位附近,價格很低,大約只有同類商品房的一半。我雖然知道集資房沒有產權證,不過反正是自己住,有沒有證都無所謂”。一位在呼市做藥品銷售的曹先生說。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房地產公司項目經理崔先生告訴記者:“呼市目前正在加強土地集約化管理,以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現在已經是寸土尺金,房價也讓市民難以接受。在這一強制條件下,為市民買房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所以被迫選擇集資房,來彌補自己住房的需求也是一件沒有辦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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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