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住房由“普惠制”轉向“保障型”,自然會帶來一系列政策的調整,為了便于大家詳細、全面地了解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調整,記者特地以新舊對比的形式,列出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幾大變化。
一、購買門檻大大抬高
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人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妻雙方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具有市內四區常住戶口 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舊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年收入不超過5萬元,單身家庭不超過2.5萬元;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未達到政府規定標準;擁有市內四區非農業常住戶口5年以上。
2003年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075元。按此標準,以3口之家算,家庭年收入應30225元以內,比原來的5萬元的門檻提高了許多;而對單身申請人的收入標準提高更明顯,而且還增加了年齡限制。新規定還將住房條件由住房面積未達標調整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這就便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面大為縮小。
不過也有—點放寬了,那便是取消了農業戶口的限制,改為了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按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將優先銷售給無房戶,危房戶及城市房屋拆遷中的拆遷人。
二、住房面積有了上限
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型建筑面積不超過85平方米,小套型建筑面積不超過65平方米。
舊規定:無
人們說買不起房,一般指的是無力承受房屋總價,而總價由單價和面積兩者構成。過去由于經濟適用住房沒有面積限制,不少項目戶型面積偏大,有的甚至達到了140多平方米,導致不少低收入家庭買不起。新規定之所以限制經濟適用住房的面積,正是希望通過控制面積來控制總價。
三、銷售過程全面公開
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1.銷售公告。市住宅發展中心將全部房源信息通過媒體進行預(銷)售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房源位置、數量、基準價格、開發建設單位、銷售方式、售房時間及拆遷安置情況等。2.入圍排序。市住宅發展中心根據房源數量與申請數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請人住房困難程度排序確定入圍名單并予公示,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選房順序應當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排序及公開搖號應當在市監察部門、公證部門及入圍市民代表監督下進行,并依法公證。3.入圍公告。市住宅發展中心將入圍申請人名單及選房順序在媒體上公告。4.公開選房。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制訂公布公開選房方案。申請人按公告的選房順序到開發建設單位輪候購買。
舊規定:購房人持購房證明到市住宅中心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單位選購經濟適用住房。
由于過去對開發商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沒有什么程序約束,只要銷售給了持證人即可,出現了一些開發商銷售過程不公開,不少持證人在得到開盤消息去購買時,即被告知好樓層、中小戶型的房都已售出,使得一些急需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無法買到合適的住房。而新規定對整個銷售過程進行了嚴格規定,尤其是確定入圍名單和通過公開搖號排定選房順序這兩點,將使整個銷售過程更加透明。
四、享受政策面積為65平方米
新規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原有住房建筑面積未達到65平方來的部分,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格購買。
舊規定:申請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政府規定的居住標準內的面積,按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按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售價購買。
這一條有兩個變化。一是可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面積的變化。原來的標準是政府規定的住房而積,此標準按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的不同職務、職稱級別從65平方米到120平方米不等,而新規定則只執行65平方米這一標準。另一個變化是可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面積計算方式的變化。過去,如果你享受的住房面積標準是65平方米,那你購買—套面積為7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時,65平方米的面積可以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的5平方米按市場價格結算,與你原來的住房面積無關。而新規定則考慮到了購房者的原有住房麗積。如果你原來有30平方米住房,那么你在買經濟適用住房時,35平方米(65平方米—30平方米)的面積可以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部分則要按照市場價格購買。
五、10年之后方可出售
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之日起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舊規定:無
原來經濟適用住房交易不受時間限制,所以,一些新開盤不久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中的房子,即被人隨手轉賣。這種原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房子,卻被一些人用來生財。所以,新規定對經濟適用住房的上市交易時間進行了約束。
六 、提高交易補交額度
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時,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向政府交納收益。
舊規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須交納土地收益金。
目的執行的經濟適用住房土地收益金僅為買賣差價的1%,可以說非常少。而新規定則要求按照交易時間地段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的差價,金額向政府交納收益。
七、三級資質才能開發
新規定:參加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招投標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相應的資本金、良好的開發業績和社會信譽。
舊規定:無
新規定進一步規范了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行為,要求參加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招投標的企業必須具有三級以上資質。開發資質是企業實力的—個最好說明,“三級以上資質”的規定,無疑是對經濟適用住房品質的—個有力保證。
八、享受優惠政策增加
新規定: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享受以下優惠政筑:1.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拔方式供應;2.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征收;3.小區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
舊規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享受以下優惠政筑:1.建設用地按規定實行行政劃拔方式供給;2.批準的收費項目,按國家規定減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