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城市根據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和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適時調整保障對象收入認定標準,降低經濟適用房申報門檻,讓更多的市民能夠申請經濟適用房。
肥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楊科長介紹,經適房申請標準由人均收入不超過13000元提至不超過20024元,根據相關文件取消戶籍限制,將經適房申報范圍由城鎮低收入家庭,調整為申請人家庭具備肥城市居民戶口。將規劃區內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三年以上養老保險達到法定婚齡的單身低收入人員納入經濟適用房申報范圍。無房、無宅基地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要低于15平方米。“最大的變化是申請范圍擴大了,之前只有城鎮居民才能申請經適房,現在只要擁有肥城市居民戶口,也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29日上午,市民趙先生一大早來到城建房地產售房大廳,簽訂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我在新城打工, 也沒房子,跟對象租房子住,一直想買套房,得知經適房申請條件放寬后自己也符合申請條件,就申請了一套經適房,過年時就能住上自己的房子了。”趙先生說, 他是農村戶口,常年跟妻子在新城打工,一直租房,得知經適房申請門檻降低,趕緊申請一套61平米惠民小區經適房,“今天過來是簽訂購房合同的,終于解決了住房問題。”
據了解,經適房申請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為肥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申請家庭財產標準為經濟適用住房人均收入標準的8倍。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為肥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申請家庭財產標準為公共租賃住房人均收入標準的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