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二手房市場出現至今,本來是由賣家來支付的稅費,卻通過了房價轉嫁到了買家頭上,而熟悉二手房市場的人都知道,這是二手房交易市場的“潛規則”,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稅率5.5%),對交易盈利額的20%還要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20%),這兩種稅都應由賣房者繳納。但是,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轉嫁稅費的現象很普遍,而業內人士則表示,這不但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也催漲了房價。而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由于各種政策的出臺,也使得賣家近期在出售房屋時主動承擔部分稅費。但是,這種稅費到底由誰來交更為合適呢?
國家列明雙方應承擔的費用
e屋不動產總經理楊俏表示,買賣房屋的稅收國家列明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費用標準,各項費用應由誰承擔清晰可見,購房的承擔其自身的購房交易稅費,賣房的承擔其自身通過出售房屋所得收益應繳納的稅費;但自2006年國家出臺“國十五條”,其中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售房者為了把營業稅這筆不少的費用轉嫁給消費者,大多業主都不約而同地采用實收價方式賣樓。雖然由買方承擔賣方稅費,但市場同樣運轉良好!
“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費均是賣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賣出所產生,而賣方就是所得者,所以,這以上稅費由賣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這幾個稅費所占比例較大,就成了賣方定價的一個重要標準。因此,很多賣家相應降低房價,搞一刀切,凈收房價,所有稅費由買方負責了。不過生意場上,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當各自認為物有所值時,買賣就成功了。”自然地產總經理溫子靈如是說。
21世紀珠江廣安加盟店總經理湯智彬認為,稅費由誰交的問題,實際上國家有明文規定,全由買家交原則上說是不合理的。但實際上稅費與房價是相互關聯的,如果賣家交稅費,那么房價可能就高一些,買家交稅費,房價就相對低一些。合同中約定由誰交稅費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則的,從這個角度講稅費由買家交也是合理的。
世安居不動產總經理夏玉非認為,從東莞二手房交易案例來看,幾乎都以業主實收為主。對于選擇各付各稅的情況,三方約有約定的,要按照三方約來執行。三方約沒有約定的,那應該是各自承擔。究竟二手房買賣的稅費誰交更為合適這要看買賣雙方約定。更多閱讀: 年輕女性購房者應學習如何做一個“購房通”
稅費誰交受供求關系影響
楊俏認為,近幾月是二手房房產交易處于低迷時期,市場越來越有利于買方的情況下,業主愿意分攤稅費的情況近期明顯增多,甚至有業主愿意同買家各付各稅。但實質上只是形變質不變,其實不管是實收還是各付各稅,對于售房者收益并沒有變化,其實不管是實收還是分攤交易費用,總價往往是一樣的,業主愿意分攤部分稅費,在放盤時會把這部分費用加到放盤價上,始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稅費轉嫁是否合理,業主實收由買家支付賣方稅費,但稅所所出具的票據名稱還是原業主的,由此看國家規定該項費用應由出售收益方支付,現由買家支付并不合理,但買賣交易亦存在你情我愿的合同原則,也可以說合理!更多閱讀: 二手房成交價格應如何確定 專家支招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