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規定對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稅。
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征收契稅問題作出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征收契稅。而稅務總局同時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
特約編輯 文迪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規定對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稅。
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征收契稅問題作出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征收契稅。而稅務總局同時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
特約編輯 文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