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接待一些前來咨詢的二手房購房者時發現,上、下家在產權變更過戶過程,或下家已經入住的情況下,雙方仍時有糾紛發生。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來,上、下家由于缺乏房屋交易經驗,在交易過程中往往比較注意房屋價格、中介費和契稅等比較大的費用,而在一些細節問題上往往不甚關心。這些細節主要是二手房買賣合同履行完畢后的義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后合同義務”。“后合同義務”是指合同履行完畢,合同當事人應當承擔的告知、協助等義務。歸納起來,二手房買賣的“后合同義務”主要有以下七項:
結清水表帳單
由于本市自來水公司目前實行的是戶名住宅地址制度,上、下家不需要辦理水表過戶手續。因此,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下家往往忽視了在合同中就有關水費由誰來承擔作出約定,也沒有查核具體已使用的數字有多少,或沒有詢問有無拖欠水費等情況,結果造成遺留水費帳單無人支付的問題。按自來水公司規定:不論是誰使用的,凡發生逾期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如經30日催繳后仍未繳清水費和滯納金的住戶,則停止供水。因此,在合同中約定交房日之前的水費由誰承擔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同時別忘了將交房日的上個月份的已繳訖水費帳單作為合同附件。
告知電表狀況
目前,本市電力公司也已普遍實行戶名住宅地址制度,取消了過去的實名制,過去征收的80元的電表押金也已全部退還給住戶了。看似好像沒什么問題了,但是筆者就曾接待過這樣一位市民,事情是這樣的,下家與上家已辦結交房所有手續,且已入住半年有余。有一次電力部門檢修大樓線路,查出該購房人所購住宅的電表已私自啟動過鉛封印。按電力公司規定:凡發現私自裝拆總熔絲箱和電表、私自啟封印、擅自變更計量裝置等行為均屬違章用電,違者按違章用電處理。因此,在合同中同樣要像水費那樣進行約定,同時在交房過程中必須親自查驗電表有否移動、改裝、線路走向是否正常等,以免日后生出不必要的糾紛。
結清煤氣費
上海燃氣公司目前仍實行住宅用戶實名制,因此根據規定必須辦理過戶手續。本市已取消了800元的煤氣初裝費,取而代之的是征收730元的燃氣設施費。煤氣問題發生糾紛,大多是上、下家雙方沒有在合同中對燃氣設施費進行約定;或者雖有約定,但約定不清;或者還是按照過去的稱呼來約定;或者沒有約定辦理過戶的具體日期;這往往給“后合同義務”的履行留下了糾紛的隱患。按照燃氣公司的規定:上、下家必須憑《房屋買賣合同》且已寫明本房價已包含燃氣設施費,以及雙方的身份證、轉讓人在交房日之前一個月已繳訖的煤氣費帳單,共同到燃氣部門辦理手續。對于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清的,燃氣部門將拒絕辦理。筆者要提醒的是,上、下家除了要在《房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中注明:本房價已包含燃氣設施費以外;尤其重要的是,還要約定辦理過戶手續的具體日期,以免將來辦理起來遙遙無期。
結清電話費
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的家庭已經安裝了多門電話線路,此時下家就要仔細問清楚,并且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是一根還是兩根線路,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 SD N 電話線,轉讓價是否包含電話線。在此,筆者建議購房者,現在電話新裝很方便,你完全可以讓原房主將電話移走,不計入房價。然后另外申請安裝電話,以免入住后每天接陌生人的電話而煩惱。如確因電話線路或號源緊張而非要不可,那就要和上家一起到電信部門拉一張截止到交房日的結算帳單,一并清結后,再辦理過戶手續。
協助有線電視過戶
有線電視實行一戶
一卡制。從筆者處理的幾起糾紛來看,情況大多發生在封端問題上。由于二手房買賣中有一部分是空關房,平時無人居住。因此,原業主一般不去付有線電視的月租費,造成拖欠。時間一長,有線站自然要作封端處理了。問題是如果上家事先不告知下家的話,就極易引起“后合同義務”履行的糾紛。因此,建議購房人可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上家應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線電視費收據憑證,以及有線電視憑證。下家憑上述兩樣資料和新的房地產權證,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線電視站辦理過戶手續。
結算維修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剩余款額結算的糾紛比較多。大多發生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上家遺忘了收取房款以外,還有一筆維修基金沒有結算,等到想起時再去找購房人協商,麻煩就大了。按照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轉讓住宅時,維修基金帳戶中剩余部分的款額是不予退還的,其中由上家繳納的剩余部分,由物業管理企業提供證明,憑《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結算交割單》可向下家收取。
遷移戶口
買賣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以外,上家的戶口沒有及時遷出,是發生糾紛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下家利益的一種糾紛。據不完全統計,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原同住人不同意出售,而中介商違規操作;二是權利人與同住人分配不均;三是轉讓人無新住宅,無處遷移;四是轉讓人怠于履行,遲延遷出。正是由于以上四種情形,使得二手房交易風險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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