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
產權證件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
資格證件是為查驗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驗出售方房屋開發經營資格證書;代理人要查驗代理委托書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等等。
其他證件是指:出租房產,要查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或證明;共有房產,要查驗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或證明;中獎房產,要查驗中獎通知單和相應的證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關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產產權的來源,查驗的具體方式是:
查驗產權記錄。包括:
(1)原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重及擁有權形式;
(2)檔案文號,即該宗交易的文件編號,假如查詢者希望獲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查閱該份文件副本;
(3)登記日期,此日期為該宗交易的簽訂日期;
(4)成效價格,即該項交易的成效價;
(5)其他內容,如房屋平面圖等。
第三步是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情況,至于該房屋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務和責任,則必需查驗有關的證明文件。包括:抵押貸款的合同、租約等,還要詳細了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來源,從而對該房產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的內容有: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總之,要了解房屋產權的真實情況,購房者除了要向賣房方索要一切產權文件,仔細新聞記者外,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有關房產的產權記錄,兩相對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該房的一切產權細節,不至于有所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