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之教你如何簽合同
現在房產新政不斷出臺,如何簽好二手房合同是一項難題,約定好因為政策因素產生變化而導致的買不成房或者稅費增加等的雙方責任,這樣有利于保護自身利益。
“評估價”合同
課堂提問:
王先生表示,最近偶然發現一套比較“筍”的二手房,價格、戶型都比較理想,打算下定金。但聽說7月1日起二手房有可能要按政府評估價收稅,如果真這么征收的話稅費會很驚人,業主又擺明了要實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買房,合同應該怎么簽?怎樣避免這個政策風險?
現場解答:
“當前有三項政策變動風險最大,最好都能列進合同,一是銀行收緊信貸,利率、首付突然提高的風險;二是限購政策,要補辦社保或納稅證明,或是以他人名義買房才能過戶的風險;三是按評估價征稅,突然增加的大額稅費如何分擔,合同怎么處理的問題。”廣東中圳律師事務所劉子孺說。
劉子孺表示,王先生咨詢的問題即屬于第三類。他建議,王先生需要與業主就“按評估價征稅”政策倘若落地后的稅費承擔問題,進一步協商,以避免事后糾紛。買賣雙方協商后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新政策出臺導致稅費增加后的解決方案。
“如果政策出臺后合同仍繼續履行,則需要在合同中明確注明新增稅費由誰支付;如果預期稅費總額比較龐大,雙方均不愿承擔稅費,無意再繼續履行合同,則在合同中寫明‘如果按評估價征稅政策出臺,則本合同自動解除,業主、中介方不追究買家違約責任,退還買家已支付的購房款項’。”劉子孺說。
那么,這個標明“按評估價征稅政策實施之后,合同自動解除”的條款,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如果約定按虛擬價格過戶,還可能存在爭議。但這個條款是約定按實際價格過戶的解決方案,基本不存在爭議。只要是買賣雙方真實、自愿的表示,那么合同就是成立的。”劉子孺說。
中介人士也在提醒購房者,當下貸款政策多變,銀行銀根普遍收緊,放款速度變慢,交易流程也因此放慢。但凡一方需要貸款,周期都會延長,目前正常的交易流程需要走兩三個月。按照這一交易周期計算,購房者將很難趕在7月1日前過戶,因此近期打算買房的置業者需要尤其留意這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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