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已購公房如何上市 職工已購公房如何上市
相當一部分單位職工將單位原分配住房的產權購買下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職工想改變一下住房擁擠、住房環境不理想、工作不方便等狀況、將自己的已購公房再上市賣出去。不知將已購公房賣出去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有關規定,已購公房上市實行市場準入原則,職工以低于按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的公有住房、職工已購公有住房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戶籍凍結地區和改變使用性質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以及尚未取得合法權屬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等,均不宜上市交易。
上市的已購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辦理:
1、出售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出售,并提交下列材料:①《職工按房改政策所購住房申請上市出售審批表》;②住房產權證書;③當事人及其配偶所在單位的證明文件;④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書面意見;⑤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時的收入專用票據;⑥身份證及戶籍證明;⑦個人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還應提供原產權單位在同等條件下保留或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對方房改住房上市出售的申請進行審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準予其上市出售的書面意見。
3、準予上市出售的,由買賣當事人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并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4、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所買賣房屋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5、買賣當事人按規定繳納稅費,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6、買賣當事人在辦理完過戶手續30日內,到當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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