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法律保護、無法辦理產權、不能正常交易、質量不能保證……手續不全的房屋給消費者帶來很多麻煩,對此,太原市房管局監察大隊昨日提醒市民,對手續不齊全的房地產項目,無論其是什么性質,都不要購買。
集資團購房
監察大隊負責人稱,個別開發商在無任何合法手續,甚至連最基本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都沒有的情況下,以單位集資建房的名義低價誘惑購房者進行團購,簽訂的合同非正式合同,甚至不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協議。市民如購買此類房屋,一旦項目因資金、工程進度等原因無法完工,自己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不是真正意義的商品房,在銷售時不能像商品房一樣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消費者購買后也不能進行產權確認。
相關負責人介紹,太原市施行限購政策以來,某些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項目,以"不受限購政策限制""為由,誘導購房者購買,嚴重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因此,購房者不要購買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非商業、非住宅性質的房屋
部分企業或科研單位以自建或聯建的方式,在本單位工業、科研等性質的土地上建設房屋,在土地性質還沒有轉為商業、住宅用地的情況下,即擅自以商品房的名義進行宣傳、銷售。此類項目極易因項目手續的原因,引發無法按期交房、無法辦理產權等問題,購房者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記者 賀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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