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房貸調控的政策出臺力度較大,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三套房停貸后,抵押消費貸款購房路又遭堵死,樓市調控力度空前節奏緊密,購房人三套房貸款“送錢無門”。目前市場中有不少精明的購房人想出各式高招變通三套房貸款,可謂是“花招出盡”,但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這幾種貸款方式購房風險都“不可小覷”。
以朋友名義購買——購房后朋友“翻臉不認人”
典型案例:高先生年近四十,婚前曾貸款購置過一套房產,貸款現已結清,高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名下有一套全款購買的住房。高先生近日準備購買一套小戶型用于投資。但如果現在再購房的話是屬于第三套房,銀行是停貸的,思來想去,高先生想到了用朋友的名義來購買。
他找到了自己的好哥們江先生,出于信任高先生也沒有要求簽署任何協議,但是購房半年后就出了事,高先生要求其朋友將房產賣掉把錢給他,被江先生一口回絕了,高先生一下傻了眼,眼前的好朋友竟變成了陌生人。
專家分析:用朋友名義貸款購買房產可以說風險最大。正如案例中高先生因為沒有合法公正或是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自己出錢購買的房產被朋友占為己有,高先生“啞巴吃了黃連”。因為房產證登記在朋友名下,高先生無憑無據,即使雙方真因此事撕破臉皮,不但朋友間反目為仇,還無濟于事。
夫妻假離婚購買——配偶假戲或真做
典型案例:曹先生婚前曾使用商業貸款購置過一套房產,婚后又以其名義使用公積金購置過一套房,上個月,曹先生已將其中一套房產出售。現在曹先生想再買一套房,因為妻子名下沒有貸款紀錄,所以想以妻子的名義購買,可是就在向銀行咨詢時,卻被告之,因為銀行在認定上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因為曹先生已經有過兩次貸款紀錄,所以如果以曹先生的妻子名義再購房的話,也是會被認定為第三套房。曹先生轉念一想,不如辦個假離婚,用妻子的名義來買房,這樣一來可以規避三套房的限制,并且還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政策優惠。
誰料,曹先生聰明反被聰明誤,曹先生和妻子辦理了“假”離婚手續,用妻子的名義買上了房,妻子卻在事后“人去樓空”。
專家分析:通過夫妻假離婚來逃避三套房停貸的做法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需要夫妻雙方牢固的感情基礎作為前提。即使是假戲做成,一旦日后被銀行核實時查出假離婚情況屬實,銀行會認為當事人存在騙貸嫌疑,將有可能收回貸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沾染上信用“污點”。
以父母、子女名義購買——風險略低影響甚大
典型案例:駱先生和妻子名下各有一套婚前貸款購買的房產,其中妻子名下的房產已于年初結清并出售。駱先生想再買一套房用于投資,但駱先生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卻被拒之門外,銀行稱駱先生家庭名下已有過兩次貸款紀錄,再購房時是屬于第三套房的。無奈之下,駱先生想到用父母或是孩子的名義來申請貸款,因為父母名下只有一套原單位分的福利房,市建委網上無備案,而女兒也已滿20歲,目前正在讀大學,如果以父母或是子女的名義來買房的話,或許能夠辦理貸款。
專家分析:以父母或子女名義來購房雖然是這三種方式中風險系數最低的,但也有諸多弊端。
如果以父母的名義來購房,因為目前銀行一般最長可以貸到借款人65周歲,以父母60歲的年齡計算的話,最長只能貸5年,月還款壓力將非常大。如父母年數大且無還款能力證明時,銀行還可能會拒批;如果是子女的名義來購房,銀行是要求18歲以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才可以貸款,而且銀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收入證明,即使可以用子女的名義貸下來款,如果子女成家后再貸款購房時,這次貸款購房紀錄也將紀錄在央行的個人征信系統中,子女再購房時將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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