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買房時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是一個重要的環節,所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須認真謹慎,同時,也要預防“合同”陷阱,具體買房應預防的“合同”陷阱是指什么樣的呢?詳細內容請看本文介紹:
案情介紹:
山西太原的陳先生在沒有見到房主的情況下中介簽署了一份購房意向協議。中介口頭承諾,稅費和中介費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但是等陳先生拿回三方協議時卻發現:意向協議最后一條“其他約定”之后的空格在自己簽字時還是空白,等賣方簽完了上面居然添加了“交易中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均由買方承擔”。陳先生不認可,但是百口難辯。
中介公司在購房者有意購買房屋時,會不失時機的催促購房者簽訂預先制作的一式三聯的格式意向協議,并由購房者支付為數不多的意向金。約定買方簽字后,意向金則轉為定金。但是為了避免買賣雙方提早碰頭而造成跳過中介私下交易的情況發生,中介也尋找著保護自己權益的方式來促成雙方交易,先不讓買賣雙方碰頭,意向協議通常由買方先簽,然后由中介拿給賣方簽,而買方簽字后,一式三聯的意向協議均被中介拿走。
律師提示:
由于格式的意向協議是預先制作,會留出空格便于填寫,所以先簽約的買方千萬要注意,對于不需要填的空格一定要劃去,不要留有空白的空格。當然合同的簽訂最好能在三方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并當場留一份原件在手上,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知識拓展:
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全文請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