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咨詢:
最近,我相中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是2002年的,小區蓋成以后開發商抵賬給個人的房子,帶著我們看房子的自稱是那個房子主人的朋友,如果我們買,他就可以直接帶著我們去辦理產權(現在他手里還沒有產權證),我想問一下,這個過程中我們應該注意些什么?
廣東廣州何榮新律師回復:
您好!這種情況下購買的房產存在比較大的風險,風險主要來自:
1、能否辦理房屋交易鑒證,取得房產證書。有的開發商欠繳政府土地稅費,為了轉移風險,私自把房屋低轉給消費者,可能導致日后無法辦理相關手續。
2、房屋產權是否有瑕疵,轉讓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的開發商為了逃避債務,以低價將房屋轉手或者一房多賣,都會直接影響到您們購房的目的。
因此建議在正式決定之前,先到國土、房管部門調查開發商及房屋的有關情況。
滬律網小編進行一下補充:
小編提醒你一下,切勿倉促簽訂合同,要事前去房產登記部門查詢該房目前的產權登記狀況,不要聽一面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