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收費標準
近日,職工街一棉二區家屬院貼出了一張通知,小區內的職工家庭,仍按0.57元/度繳納電費;而租房戶和其他非職工家庭(多是職工子女在家屬院購房),要按0.87元/度繳納電費。
被要求多繳電費的居民對此非常不滿。他們認為,物價部門對居民用電有統一收費標準,小區對“外來戶”加價是一種侵權行為。
2月11日一大早,記者來到一棉二區家屬院。對為什么如此收費,負責征收電費的一棉居委會工作人員并不愿多談,只說因為家屬院用電損耗較大,“外來戶”們需要為電損埋單,單位職工則不必。“很多社區對‘外來戶’都會多征收電費,不信你到別的社區去走訪一下。”一棉居委會的一位工作人員說道。
多收費是否是歧視
據了解,毛紡小區煙廠家屬院里也有許多“外來戶”,但是小區居民電費征收標準統一,均為0.57元/度。“不論是租房子的,還是單位的,只要不屬商業用電,我們都按同一標準收取電費。”樊城梯子口社區居委會的林先生告訴記者。
采訪中,有的居民對小區、房東對“外來戶”加收電費表示理解,認為電損總要有人來承擔,對“外來戶”多收點錢便于對這一群體進行管理。但也有居民認為,如果有損耗,應該由所有居民共同承擔,僅針對“外來戶”收取是一種歧視行為。
區別收費不妥
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對這種由電損引起的加價行為,并不屬于物價部門的查處范圍。
如果小區里存在電損,小區是可以將這部分費用分攤在用電戶的電費中,但居民們享有知情權,每月小區電損有多少,有關部門要公布明細。
一位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并不妥當,只要不屬于商業用電的,居民有權按居民用電收費標準繳費;如果因電損要提高電費,也應統一標準,不應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