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人不能按時付款時,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現售房地產的受讓人不按約定期限給付價款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支付違約金;因受讓人過錯造成轉讓人損失的,受讓人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受讓人超過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時間九十日仍不給付價款的,轉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但受讓人與轉讓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預售房地產的受讓人不按期給付價款的,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一)受讓人給付的金額達應付價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受讓人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轉讓人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二)受讓人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百分之五十的,轉讓人可要求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受讓人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九十日仍不給付應付價款的,轉讓人有權解除房地產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