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0萬余元后,才知不能辦按揭,開發商不僅不按承諾退錢,還要扣9萬多元錢。一買房者向工商部門告狀:開發商“心太黑”。
江夏安山鎮的劉玉珍投訴,她去年底看到武漢凱樂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廣告,可“提供辦兩證所有材料,可辦理按揭”,就與該公司簽了合同,買下了在大橋新區的總價31萬多的房子;并付了1萬定金和10萬余元的首付款。
今年7月,到銀行辦理按揭時,銀行稱該商品房“五證”不全(土地許可證、房屋買賣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驗收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不僅無法辦按揭,今后,也無法辦“兩證”(土地證和房產證)。
公司同意退房,但要根據合同,按房屋總價的30%,扣下買方的違約金,共計9.4萬。于是,劉玉珍就向工商部門投訴。
江夏工商大橋所人接投訴找到商家,公司方稱,該房地產項目的“五證”都正在辦理中,肯定能夠為業主提供辦理“兩證”的相關材料。后經調解,開發商除全額退款外,又付了利息和交通費等1400元。
因該公司使用的不是示范合同文本;又未經工商部門許可,并擅自發布虛假廣告。昨日,工商部門已對該公司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