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關于入住糾紛的問題從去年年中一直持續到了現在,這本身就說明了入住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從媒體掌握的情況來看,入住造成糾紛,開發商和消費者任何一方都不應承擔全部責任。畢竟,誠信的開發商和消費者還是占了樓市的大多數。其中一些實力比較強、規模比較大的項目在入住上并沒有產生糾紛,或者說有矛盾但很容易就解決了。那么,這些開發商有哪些值得借鑒的經驗?這些經驗或者見解對以后的樓市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嗎?
李某:寧可延期交房也要減少入住糾紛
入住糾紛和平時的糾紛都是一樣的。在很多小區都存在入住的一些問題,但是在入住前必要的手續、法定的手續、法定的程序一定要履行,要有一個規范的程序。
房地產商在入住之前一定要把房子做到位,一旦不能做到位寧可延期交房,延期交房可以做解釋,客戶該退房的退房,發展商該承擔什么責任承擔什么責任,寧可承擔不交房子的責任也一定要把房子做到位,以減少入住后矛盾的發生。
入住前的矛盾容易解決,它只是一個相互的經濟關系,入住后的矛盾就很難解決。為什么難解決呢?入住以后要裝修,一裝修十萬、二十萬,再出現毛病要解決,房子退也困難,不退也困難,給客戶帶來的損失比在入住前要復雜多了,給客戶造成的這種矛盾心態也很復雜。那么,我們的體會是,一定要在入住前把社區提前進行交房運轉,比如我們的小區一般就是在入住前提前一到兩個月施工單位徹底撤出,留有一個月到兩個月的時間試運行。試運行當中,開發商應該以業主的身份對小區的點點滴滴進行體察。開發商自己覺得滿意了,沒有一點問題了,再交房,就可以預防很多問題。這講的是入住經驗,也是我們的教訓。
張某:服務無極限才能解決入住問題
我個人認為,入住經驗是這個產品的整體過程,所謂整體的過程,就是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任何一個產業都是一個綜合系統競爭的結果,沒有一個是單項的,如果說房地產入住只是房地產的最后一個環節,不如說它是最后一個階段的代言詞。這就是說,房地產現在是一個綜合系統,你沒有一個前期的,沒有一個整體的規劃,也就是說沒有一個形式上的地產觀念,那么你在入住階段必然造成糾紛。
因此,我覺得從規劃開始,就一定要考慮到入住,這樣你的產品才能做好。最近大家都在讀關于韋爾奇的書,韋爾奇有幾個經驗,他說20年前,他被董事會聘為CEO,第一天坐在辦公室的時候,他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一任誰能來接替他;他說GE研究任何產品,第一天就要想到十年以后,客戶能給這個產品什么樣的贊譽。所以說任何一個發展商,他從生產產品開始就應該想到入住這一塊。我們也經歷了很多這方面的風風雨雨,確確實實嘗到了很多苦頭,實踐出真知,所以我們積累了很多經驗,只有我們做好自己的產品,服務無極限才能夠解決入住的問題。
任某:要避免糾紛先要解決物權問題
我覺得要根本解決問題,就要先把問題說清楚,問題說不清楚矛盾就更多了。我開發小區,我管我的綠化,前頭有沒有樓我不知道,你別問我。你說前面蓋了樓,那不是我的小區,不是我的權力范圍,我怎么給你承諾,我承諾什么呀,說前面不能蓋樓,你憑什么說前面不能蓋樓?土地出讓合同里邊有一條寫的清清楚楚,城市規劃在政府,政府有權改建規劃,土地出讓合同里面有一條,第七章里面清清楚楚寫著。
入住糾紛問題還得靠物權,物權不解決,就不知道是誰的權利。發展商就是為了滿足合同的,你提的很多東西都是合同之外的東西,合同里也沒寫,你怎么能打贏官司?現在住戶是屢告屢輸,打官司怎么也打不贏,為什么?合同里沒這個東西,我滿足契約就行了,所以,很多矛盾是合同之外的東西。
不講信譽的開發商是極少數
糾紛問題我想是這樣的,一個要對廣大消費者有一些支持,過去講教育。第二,個別的開發商,不是那些骨干企業,是有虛假廣告,這可能是他沒經驗,也可能是想耍賴,但是絕對是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