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南京市房管局獲悉,自從6月1日新一輪的房產新政實施以來,前往產權市場處辦理房屋贈與登記的人數大幅增長,據統計,僅40天時間里就辦理此項登記124件,相當于去年同期的2.6倍,而且呈現出繼續上升的勢頭。不過,辦理房屋贈與的并非都是家庭成員之間,不少人以假贈與真買賣的方式偷逃國家稅款。
據市房管局有關人士介紹,在今年6月出臺的房產“六一新政”中,營業稅政策再度“推陳出新”,規定個人在出售購買不超過5年的住房時必須全額征收營業稅,這樣一來,進行房屋買賣將要繳納總房款5.6%的營業稅及印花稅和2%的契稅,而房屋贈與則只需繳納總房款4%的契稅,兩者相差3.6%。以一套50萬元的房產為例,辦理贈與手續可比買賣少支出1.8萬元。因此,不少房屋買賣雙方紛紛以辦理贈與登記的方式來掩蓋買賣事實,從而偷逃了國家稅收。針對這一現象,南京市房管局產權市場處在交易登記大廳內設置了《房產贈與的特別提示》牌,并制定了《房產贈與合同》文本,要求家庭成員之間的房產贈與必須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對于非家庭成員之間的房產贈與合同,則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
鏈接:房產贈與風險提示
通過贈與方式逃避國家稅收的行為屬違法行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房地產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支付房款。因此,一旦發生糾紛,依據贈與合同,贈與人將可能無法得到對方私下承諾的“購房款”;
2、辦理房地產贈與,當事人將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據此提取住房公積金;
3、根據南京市戶籍管理有關規定,購買60平方米的房產可以遷入南京市戶口,而辦理房地產贈與,則不能據此入戶;
4、為逃避國家稅收,采取假贈與真買賣的形式轉移房產,一旦產生糾紛將可能導致合同無效;
5、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除惡意隱瞞外),贈與人不承擔責任。因此房產如果有問題,原業主將不承擔賠償責任;
6、由于受贈人無償取得房產,將來其再轉讓時,有可能全額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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