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的開發商都會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霸王條款。這些合同由開發商提供的預先擬定,一些條款開放商是在有意識的逃避責任、損害著購房者的權益的不平等格式。
開發商用霸王合同、霸王條款的方式剝奪購房者的選擇權,使雙方在權利義務方面嚴重不對等。位于膠州的東方佳苑,當初銷售時承諾可以為購房者辦理落戶,但是房屋交付后,卻未能兌現落戶承諾。
業主在購買房產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慎重對待每一合同細節,拿不準的地方最好提前咨詢一下有關專業人士,明白利害關系,不要輕易交納定金、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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