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相關部門發言人表示:為了將物業服務矛盾化解在初始階段,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北京市物業服務初始定價或將考慮引入第三方監理機制。一石激起千層浪,該言論吸引了敏感新聞媒體的持續報道,也引起業界的廣泛關注,一時間,專家、學者、地產商、物業服務企業也紛紛發表看法,闡述各自的觀點。那么,當下物業服務初始定價引入第三方監理機制是否可行?如果現在實行還存在哪些問題?
物業費不是產生糾紛的唯一根源
物業服務中出現的糾紛各式各樣,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物業費定價不合理,會引起業主的不滿而引發大家拒交管理費,但這只是糾紛之一。還有許多類型的糾紛同樣引起業主的不滿,而業主們通常也都采取消極、對抗的方式發泄情緒,普遍拒交物業管理費。
這些糾紛包括:開發商遺留問題糾紛;供暖費糾紛;公共費用分攤糾紛;小區車位收費引發的糾紛;業主私搭濫建引起的糾紛;業主私自封閉陽臺糾紛;業主在小區人身財產丟失所受到侵害或傷害引起的糾紛;開發商、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管理區域引起的糾紛等。
這些糾紛的解決不是單靠著物業費合理定價就可解決的。在小區建成伊始,物業費初始定價引入第三方監理機構是有好處的,但它不能化解將要出現的各類糾紛,每類糾紛需要具體的解決方法,它需要法律完善和健全,它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解決。
政府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出臺物業管理法律,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確立業主委員會的法人地位,積極發揮業委會在協調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矛盾中的作用;盡快出臺法律法規對地下車庫、小區地下室等共用設施和共用部位的權屬做出規定等。
“公正”是第三方監理首要要求
政府應盡快出臺有關物業服務初始定價第三方監理機構介入管理細則,明確第三方監理機構的責、權、利和所應承擔的義務。
實行政企分開。細則賦予行政職能監理機構只能從事少量屬于行政行為且不收費的監理業務,而經營行為的監理業務只能由獨立的監理機構進行,這一類監理機構只能是中介單位,不隸屬政府任何一個部門。
機構獨立。細則明確所有監理機構必須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中介組織,現有事業性質的監理機構應與行政部門脫鉤,推動監理機構走向市場,讓他們獨立地承接監理業務。
如果監督不夠,監理機構也可以作假,不能完全由政府來選定,建議可以由政府提供多個機構,由業主選擇或者抽簽決定。引入第三方監理應該是自愿的,如果強質施行,會產生新的矛盾。
監理費用問題。一個全物業的驗收費用是很高的,這些費用由誰負擔?應由開發商、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監理機構等多方協商,而不是政府強制。
對評估結果可以復核。當業主對評估后的物業費標準還有意見,管理細則應明確規定業主可對評估結果可要求復核,包括對評估單位的資質、評估人是否回避以及明顯錯評的結果提出質疑,并要求復核。
我國很多城市的物業收費最早都采取的是政府定價,后來逐漸過渡為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企業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兩種由政府參與指定或指導的物業服務價格管理模式逐漸顯露弊端。物業收費采用市場調節價是一種必然的選擇,而現在加上監理機構或許只是多種選擇的一種。
驗收是物業費初始定價的先決條件
政府應盡快出臺物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細則和物業竣工驗收標準,在管理細則中約定驗收單位屬性,約定驗收單位責、權、利和所應承擔的法律義務。只有上述法規文件的出臺才能厘清開發商建設開發的責任和物業服務企業接管后的物業管理責任,也為物業費的初始定價時監理機構的介入創造一個良好的操作環境,進而促使物業費初始價格的評估更加的客觀公正合理,避免開發商建設遺留問題對定價工作的干擾和影響。
小區竣工入伙,按照常規,沒有業主會想到去看看小區的消防設施、電梯合不合格,即使想看,非專業人士也看不出問題來,而第三方監理機構一項重要的職責就是幫助制定物業費的定價標準,但是,物業費合理定價需要依據物業設施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才能采集到真實的能耗指標,隨后才能進一步測算出小區物業費的定價機制和標準。
一般來說,開發商測算出的物業費價格后,會在售樓處售房時公示,其中包括整體物業費的價格、電梯費、衛生費等。假如物業費定在某數額之內,第三方監理機構介入后測算發現,各種服務加在一起低于這個數額。這個結果同樣需要在售樓處公示,這會讓消費者在買房前就看到新的物業費價格估算,這時,消費者選折就會更加理性,同時對物業費的認知也有一個消化的過程,這就避免了日后物業費用上的一些糾紛。
除此之外,還建議,在一個樓盤竣工驗收時,第三方監管機構也可以代表業主進行驗收,包括物業設施的質量、小區的共用部位和公共設施、配套設施等。驗收合格,第三方代表可代業主簽字接收,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發生房屋質量問題時,第三方監管機構也可負責對小區房屋質量進行評判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就規避了過往政府成為第三方機構既費力又不討好的尷尬局面,關鍵是如何保障“監理的質量”,誰監管“第三方”?這都需要有嚴格的行業規范。
物業費初始定價要科學
物業費的初始定價需要監理機構采用科學的測算方法,這樣給出的初始定價才會反應市場的真實狀況,定出的價格才會被市場和廣大的業主接收。嚴格來講,物業費用的成本測算需要考慮兩大塊,首先是設施設備、維修材料價格和維修分包服務的工程造價,其次是人工成本的價格。物業管理行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成本一般要占總成本費用的六、七成,可見人工成本所占的比重占大頭。
而人工成本的價格是最不好測算的,因為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相應小區的服務質量,而服務質量的高低又牽涉到物業費用的收取和業主的滿意度,而人員素質高低又決定了服務費用的高低,可見牽一發而動全身。同樣一位管理人員、維修工、保潔員、秩序維護員的素質好壞,價格就會相差很多。比如:在北京,保安公司的秩序維護員通常的費用在1300—1500元左右,而物業服務企業內設的秩序維護員費用通常在2000元以上,可見成本相差之大,這就為物業費的初始測算帶來了一定誤差,可見,人工成本的把握需要更科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