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文提供的是個人住房借口合同的格式范本,僅供參考。
個人住房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 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賬 號:
乙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住 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保證人,即開發商或售房單位):
住 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賬 號: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貸款
第三章 還款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五章 保險
第六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九章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章 特別簽訂條款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 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 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 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折賬戶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并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并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約定新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二、柜面還款方式 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柜臺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并交納。
第十三條 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于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后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并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后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 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準后,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并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并根據貸款余額、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為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 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 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后,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 抵押關系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則抵押關系終止。抵押終止后,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愿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并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