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我國《繼承法》及其司法解除的規定,法定遺囑形式只有五種,即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網絡遺囑不是法定遺囑的形式之一,而且也不能將其等同于法定遺囑的五種形式之一。
那么,網絡遺囑具備法律效力嗎?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網絡遺囑并不是在網上立遺囑,網站也不提供立遺囑的功能。網絡遺囑是一個重要信息存儲與傳遞的平臺與工具,因此并不存在有沒有法律效力的問題。
從屬性來看,網絡遺囑應屬于自書遺囑,而立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時,需要兩個以上不相干的見證人在場,沒人能證明立網絡醫囑時,誰在計算機旁敲下那些遺囑,便無法審查其真實性,所以使用網絡遺囑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就目前來看,網絡遺囑只能作為一種情感表達渠道,不具備法律效應,如果市民確實需要訂立遺囑,應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進行。
網絡遺囑之所以不被法律“待見”,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網絡遺囑不具備法定遺囑的形式要件,如無法確定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是,網絡遺囑的安全性和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易被篡改和刪除。
相關知識
網絡遺囑有什么特點?
網絡遺囑是一個個人重要信息的存儲和傳遞平臺,用戶可將自己的重要信息、文件、資料、數據保存在網絡遺囑保管箱內,并留下指定聯系人。如果萬一用戶發生意外狀況離世,網絡遺囑網將把用戶存儲在保管箱內的所有信息傳遞給用戶的指定聯系人。
網絡遺囑可以讓用戶將遺囑掃描文件、財務信息、個人的重要信息、比如銀行帳號保險單號什么的存在里面,并在用戶意外死亡后轉交給事先設定的聯系人,這項服務目前僅需29元。
網絡遺囑網本身并不提供立遺囑的功能。網絡遺囑因為也有遺囑的字樣,所以容易給人造成誤解,以為網絡遺囑就是在網絡上立遺囑。其實網絡遺囑與傳統遺囑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以當事人的死亡為觸發點。網絡遺囑本身只是一個備份和傳遞的工具,因此并不存在具不具備法律效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