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本文將為您介紹遺囑內容及遺囑公證審查問題,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如下幾項:遺囑人及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遺囑人與受益人的關系等。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公證處要對立遺囑人進行必要的調查,應查明以下問題。
本文將為您介紹遺囑內容及遺囑公證審查問題,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如下幾項:遺囑人及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遺囑人與受益人的關系等。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公證處要對立遺囑人進行必要的調查,應查明以下問題。
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如下幾項:
(一)遺囑人及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二)遺囑人與受益人的關系;
(三)所處分的財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四)對財產的分配和有關事務的處理決定;
(五)如果有遺囑執行人的還應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六)遺囑制作日期和遺囑人本人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
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后,公證處要對立遺囑人進行必要的調查,應查明以下問題:
(一)遺囑人本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別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遺囑受益人的基本情況;
(二)遺囑人與受益人是什么關系;
(三)遺囑人的法定繼承人中,是否有因無生活來源而依靠遺囑人生活的人;
(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是屬于遺囑人個人所有的,還是夫妻共有的,或是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
(五)遺囑人所立遺囑的內容是否出自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在受到威脅、強迫、欺詐等情況下違背自己心愿而對財產所作出的處分決定。
公證員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作必要的調查了解之后,如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即可出具遺囑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