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我是太原市迎澤區的住戶,現有一個我家的房產遺囑繼承問題請您幫忙解答,我有一個姐姐,一個哥哥,父母現都已過世,父親單位有一處福利房,是我出錢購買,并且父親在2000年曾立遺囑,過世后房屋產權由我繼承,遺囑已被公證處公證,但是老人過世后,房子產權至今尚未過戶,目前,哥哥住在單位分的平房,我住在單位分的樓房,哥哥也想繼承此房產權,請問張律師,從我家的情況看,依照法律房子應該如何繼承?謝謝您!
遺囑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征求繼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遺囑繼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為,遺囑必須由遺囑人本人親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繼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時遺留的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顧遺產繼承權欄目為您介紹了遺產繼承的法律常識,與需要的朋友們共享。另外,還有遺囑繼承等相關內容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