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去世時留有遺囑,將一套房產贈與父親,但長期以來房子實際上被伯父占用,該如何取得遺產?昨日上午,在株洲廣播電視大學大院內,一位居民向株洲市開元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咨詢。昨日,株洲各縣市區司法局和法律服務集中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進社區(鄉村)”活動,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昨日上午9點左右,現場來了一名中年女子,據她稱,她爺爺在長沙有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去世前立下遺囑,將房子贈給這名女子的父親,然而長期以來,這套房子被伯父實際占有,她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拿回房產。株洲市開元法律服務所副主任告訴她,要拿回房產必須出具遺囑,不過就算沒有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這名女子的父親也享有一半財產的繼承權,可以拿到一半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