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某今年40歲,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非常重“情”的人,他對朋友仗義,對老婆體貼,對兒子關心。但在馬某某看來,他總覺得自己做得還是不夠好,尤其是這幾年,他苦苦維系的“親情”,離他越來越遠,這讓他很失落也很傷心。
這一切,要從他小時候說起。
其實馬某某是個苦命的人,在他還不到十歲的時候,親生母親就出車禍去世了。一年后,他爸爸給他找了個后媽,那位后媽是個表里不一的女人,當著他爸爸的面,就對馬某某特別好,但他爸不在的時候,連正眼也不愿意多看他一下。
后媽進門不到一年,又給馬某某添了個弟弟,取名叫馬XX。全家人的關注點自然而然地全都落在了弟弟身上,連馬某某他爸也不由自主地忽略了他的感受。不過,隨著兩個孩子漸漸長大,家里的格局又有了一些變化。
弟弟馬XX十幾歲的時候,已經被他媽慣得無法無天,經常打架闖禍,三天兩頭就被老師叫家長。而馬某某卻越來越成熟懂事,學習好、生活能力強、從來不用家里人操心。大學畢業后還自己找了一個高收入的工作,連找的媳婦也乖巧賢惠,孝順老人。馬某某他爸越看小兒子越不順眼,成天被他氣得頭頂冒煙,再看看大兒子一家,自然是心寬眼又順。
五年前,老爺子被查出得了癌癥,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了。雖然大家心里都明白老爺子已經沒有治愈希望,但都是在盡全力給他找大夫。尤其是馬某某,媽沒了,現在爹又病了,眼看著最親的人又要離開,他怎么也無法接受。他帶著老爺子又是北京又是上海的找名醫,還帶著老爺子到全國各地旅游散心。
這期間,弟弟馬XX的表現讓老爺子有些失望,他悄悄地和他媽商量,說別給老爺子掏錢治病了,不然最后人財兩空,什么都給他留不下。而且他還攛掇著他媽,讓催著老爺子趕緊立遺囑,把家里財產早點分了。
馬某某的爸爸再婚前名下有套房子,一直在外面租著,再婚后又和后老婆重買了套房子。老爺子是病了,但腦子并不糊涂,馬XX的小動作他心里都有數。所以,就在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的那幾天,他找了個人,幫他立了份遺囑,明確自己離世以后,他自己名下的那套房子歸大兒子所有。
幾天后,老爺子過世,遺囑也浮出水面,一家子頓時炸了鍋。馬XX一聽自己惦記了很久的房子和自己沒關系,怒了,和馬某某動起了手。
當馬某某拿著遺囑要求執行的時候,卻被告知,遺囑可能不具備法律效力。他這才發現,那份代書的遺囑立得太粗糙了,老爺子當時就找了一個見證人,但那位也是個迷糊人,遺囑里一些關鍵信息都出現了問題,時間點不對,房子的地址錯了一個字。見證人這些都沒看清楚,就在最后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就是這份遺囑,讓這個本來就很脆弱的家,徹底塌了。每一次親人的離去,對馬某某來說都是一次沉重的打擊。從小到大,不論對誰,他都是寧可讓自己受點委屈,吃點虧,只要大家高興就行,所以才能留下個重“情”的名聲。可讓他想不通的是,現在爹媽都沒了,兄弟也反目了,到頭來連房子也沒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馬某某的心愿
其實能不能得到這個房子,我并不在乎,我只是想完成父親的心愿,他就是想把房子給我。至于弟弟,畢竟是有血緣的親人,哪怕將來他遇到困難了,我一定會幫他。
律師支招
遺囑失效后房子將作為遺產,每個繼承人都有資格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代書遺囑至少需要兩位與立遺囑人和繼承人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做見證,并且簽字按手印,才具有法律效力。見證人有責任和義務,證明老人在立遺囑時是神志清醒的,并且遺囑中財產的分配是他個人意愿的表達。
馬某某遇到這樣的事情,的確是很無奈,建議他找到當時的見證人,由見證人向相關法律部門陳述老人當時立遺囑的情況。見證人所說的情況,應該是與遺囑中一致的,否則他也涉嫌作偽證,需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這份遺囑確實被認定沒有法律效力的話,房子將作為遺產被繼承人分配。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繼承人,也就是馬某某的后媽、馬某某、馬XX三人要平分這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