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聽到這個故事前,沒有想過這個事情,但現在覺得很能理解。經歷了四川地震之后,我們可能都會想突發事件隨時有可能發生,未雨綢繆不是件壞事。
2007年10月,方女士全家出去旅游,回來坐飛機,天氣很不好,回到溫州正好又趕上臺風。回想起那“令人心軟”的一個小時,方女士心有所感,便在電腦上擬了一份文件,清單里列出了銀行賬戶、密碼、基金、股票等所有個人的私密資料,還特別為自己的女兒指定了監護人,如果自己和丈夫都出了意外,“參照外國人的做法,指定監護人,待孩子成年后全部繼承。”
這份文件的開頭寫了這樣一段話:“為什么莫名其妙留這個清單,是因為我覺得人生不能不設防,沒有永遠開放的花朵,也沒有不變的好運氣。這就是我要把這些記錄下來的原因。總是希望人生很平坦,但是人生太多事情是無法預料的。我并不是有什么預感,只是覺得這件事是需要做的……”
[想法]
方女士認為,大多數人覺得年輕時候不用考慮這些,其實這還是需要的,身后事和身前事一樣重要。現在什么都有密碼,很正規的東西像銀行賬戶什么的可能還好辦,其他一些文件資料,如果知道密碼的這個人沒有了,那這一切就等于消失了。等于這個人奮斗一輩子的東西隨著他的消失而消失,這對活著的人而言,實在是很可憐。
[反應]
這份“半遺囑”是方女士一人起草的,設置了文檔密碼,存在電腦里。她的丈夫看了沒有說什么,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后來有一天,女兒玩電腦的時候猜出了文檔的密碼,也看到了這份文件。不過女兒還小,并不懂這些意味著什么,只是為自己的聰明解碼興奮不已。不過,方女士并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他們的父母,“在老人面前,有些事情還是不能亂說的。”
[問題]
最近,方女士又考慮到了一個新的問題,“文件只存在電腦里,如果地震了,這臺電腦壞掉了,或者沒人開電腦,沒人解出這個密碼怎么辦?”家里沒有保險柜,如果把這么私密的東西打印了放起來又覺得有點不安全。該怎么存放這份“半遺囑”呢?方女士還沒有想到一個萬全之策。
[律師說法]
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陳律師說,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夫妻結婚后一方意外去世,對于財產繼承問題,有遺囑的話按照遺囑繼承財產。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即其財產由配偶、子女、父母并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夫妻雙方共同的婚后財產,先分配為雙方各自一半,去世方的那一半財產再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分配。繼承人成為合法所有人后,可自由支配繼承到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