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女名義辦貸款事先簽訂出資協議
問:我父母想在北京買商品房(我們是外地戶口),但是他們的年齡已經不能辦理貸款了,想用我的名義貸款。我已婚,但房屋的全部款項,包括以后的貸款都是由我父母來出,以后是否牽扯我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如果牽扯,如何解決。
律師解答:可以通過協議來約定各人(父母和張女士夫婦)所占實際價值的比例,其中任何一個人在處置房產時,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還可以作為共同所有人來購房,盡量擴大父母所占的比例,如99%,減少張女士夫妻的比例,如1%,也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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